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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814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8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要求,现将《重庆中车恒通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高新区拓展区南部片区
建设主要内容: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辆新能源客车的生产能力,其中包括全承载车身2500辆,半承载车身500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中车恒通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平元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项目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项目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项目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述、总则、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公告时间及征求意见
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1)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该项目的选址意见;
(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5)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附件: